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公司企业发展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营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年龄:30周岁及以下(1992年3月20日后出生);
2.学历: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专业:不限;
4.工作经历:熟悉供应链贸易、国有资产运作模式者优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扫码关注后进入报名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结束后,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,公司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。
(三)考试
(1)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:10,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,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: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。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,如总成绩并列,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。
(2)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:10,直接参加面试,不再组织笔试。面试结束后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。
(四)体检、考察
参照事业单位通用体检标准执行。面试结束后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。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,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(五)公示、聘用
体检、考察结束后,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,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,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,取消拟录用资格。
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。属在职人员的,应由本人负责办理原单位解除(终止)人事(劳动)关系,并取得相关证明。
四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附件: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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